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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7 1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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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池(沼气池)建设通告
各位农户:
我县2017-2018年度自治区级财政投资农村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池(即沼气池)建设现已开始,总任务950座。项目指标面向全县每个村屯。需要承建的农户请及时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或乡(镇)沼气技术队长处报名。具体补助政策、建设内容和标准要求通告如下:
第一、建设内容:项目基本建设单元为“一池双改”,即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池(沼气池)与改厨、改厕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把沼气建设与住宅环境、村屯卫生改造结合起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要改善家居条件和环境卫生。
第二、“一池双改”建设标准要求。
1、沼气池——新建1座8立方米自动排渣沼气池。沼气池必须是持有国家沼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技术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建设。
2、改厕——厕所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内要安装便盆,内墙四周贴80cm高瓷砖,外墙粉刷。
3、改厨——厨房内墙粉刷,地面要硬化。厨房内砌一块(1.5M×0.5M)的案板,迎面和台面贴瓷砖。
第三、输配气系统安装标准。
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要到正规沼气公司购买国家合格产品,安装要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安全使用与管理要求。
新建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池(沼气池)农户积极主动加入沼气托管服务,接受沼气公司专业化、规范化技术服务,确保沼气生产和用气安全。
第五、项目农户确定。
凡是由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初级以上)施工建设的新建的有机垃圾处理池(沼气池),经乡镇人民政府能源助理和所在乡镇沼气技术队长检查验收,“一池双改”质量和输配气系统安装合格,并与沼气托管公司签订托管合同,均可确定为项目农户。
第六、补助标准。
2017-2018年自治区级财政投资农村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池(沼气池)项目自治区级财政标准2450元/座(户)。
第七、补助办法。
按照“先建后补”办法。项目农户按照“一池双改”建设标准和输配气系统安装标准完成建设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村能源办核验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自治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额补助给项目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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