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茶论坛

 找回密码
申请入住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617|回复: 13

今天你被“打黑除恶”了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12 11:3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油茶。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申请入住

x
原题医生、失独者、“不迁坟”者成“黑恶势力”,“打黑”不是“黑打” !

新京报新媒体账号
“打黑”不是“黑打”,所有的“扫黑除恶”都不能偏离法治轨道。

真正的黑社会狠人敢于嚼汤匙。

文  王言虎

一、无辜者成了“黑恶势力”

最近看新闻,仿佛一下子冒出好多“黑恶势力”。

4月10日,江西上饶市广丰区某街道下发通知:如不限期迁坟,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

4月9日,苏州相城区渭塘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印发的《扫黑除恶进企业(2019最新版)》宣传册中,将医生排在了“中国10大黑心企业”首位,把丐头(操纵乞丐的人)放在第二位。

4月7日,网友爆料,贵阳某历史悠久的幼儿园悬挂起“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横幅,网友调侃这是“扫黑除恶要从娃娃抓起”。

再往前,湖南湘潭、山西忻州、河北井陉三地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还有未经证实的横幅内容显示,有地方将“恶意讨薪者”列入扫黑除恶阵营。

失独家庭也成为了“扫黑除恶”的对象。

从医生到乞丐,从失独人员到讨薪者,看到这些人畜无害的群体都成了扫黑除恶摸排对象,我吓得一哆嗦:虽然只是“摸排”,而非定性,可在将来的某一天,我有没有可能因为从事了某项正当职业,或者做了某件并不违法的事,却被列为扫黑除恶排查对象?

细思恐极。

上文提到的几个地方,现在均已整改,有的官员还丢了乌纱,但我认为这不值得欣慰:

如果没有被曝光,他们还会道歉、整改吗?

在媒体曝光的聚光灯尚未抵达的地方,会不会有无辜者被潜在地当成了打击、摸排的对象?

二、什么样的才算“黑恶势力”?

咱们绝大多数守法公民都没有跟“黑恶势力”打过交道的经验,没法对“黑恶势力”得出一个直观标准,但咱们都看新闻,看影视剧。

让我说,“黑恶势力”就是《古惑仔》里的陈浩南、乌鸦那样的,洪兴与东兴的兄弟们动不动就光着膀子在铜锣湾肉搏;

或者如《征服》里的刘华强,带着两三小弟,霸气地拿枪指着封彪,“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瓜农克星刘华强。

更高级的,是《龙城岁月》里卖白粉、军火、做皮肉生意的“堂主”们。

又狠又恶,杀人放火,他们是真正的“黑恶势力”。他们也真的在作恶。

《马大帅》里的范德彪,虽然自称“水库浪子”、“开原市几场著名恶仗的主打人”,但他肯定不是“黑恶势力”,因为“吹牛x”不会伤害到任何人。

自封的“黑恶势力”。

那些本本分分从事着合法职业的失独人员、讨薪人员,只要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涉黑行为”,就更不可能是“黑恶势力”了。

如果说影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太过主观,那不妨拿相关法律做比照。

《刑法》里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照之下,乞讨的、失独的、讨薪的,没有哪一个符合以上特点。所以,个别地方将这些人员列为“黑势力”,确实毫无逻辑。

再看全国扫黑办刚刚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

而不管是失独家庭,还是讨薪人群,或者是“拒迁坟者”,他们在维权过程中或许会有一些过激的举动,但这是不是就真够得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了?

这需要法律的界定,而不是地方行政部门笼统扣上个“黑恶势力”的帽子,说他们是他们就是了。

三、扫黑除恶别偏离法治轨道

开始于2018年1月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初衷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这项行动事关民众基本的安全感与获得感,所以行动本身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打黑”不是“黑打”,扫黑除恶不能偏离法治轨道。

我们要保障民众深夜撸串的安全,而不是将深夜撸串的食客当成打黑对象;

我们要打击恶意欠薪的黑心老板,而不是将讨薪的受苦民工当成“黑恶势力”;

“打黑除恶”要“打早打小”,但不是机械地认为就要从幼儿园娃娃开始抓起。

“打黑”也要从娃娃抓起?

最近各地密集曝光的扫黑除恶扩大化现象,有新闻“搭便车效应”的原因,但个案集中爆发,是否也意味着,有些地方扫黑除恶确实有跑偏风险?

若是,那问题不容小觑。

扫黑除恶是一项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但中央也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其实就是给一些地方提前打了预防针,地方不能随意界定、扩大打击对象。

最后讲一个身边的例子。

我的一个亲戚在县城里做点小买卖,因为老家农村一块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与村支书打起了官司。去年,扫黑除恶行动一开始,该支部书记就向上级报告,跟他有纠纷的这个村民就是黑恶势力。

但这显然不是事实。当地相关部门调查之后也否定了这一说法,亲戚成功避免了一起冤案。

当事人后来在讲起这件事时哭笑不得,但你我都知道,这个事情可一点都不好笑。


发表于 2019-4-12 22: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力行者 发表于 2019-4-12 19:21
怕有关部门为了凑数完成任务,被扫黑除恶

“有关部门”是央视新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但我们从未见过其如山真面目,因为“河蟹”是它亲爹。。。


{:9_662:}
回复 支持 0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2 11:4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对讲得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4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黑无恶,莫须有哦…{:9_638:}{:9_638:}{:9_6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4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9_634:}{:9_634:}{:9_6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9-4-12 12: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2 18:3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可错杀三千,决不放过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9:2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子果12138 发表于 2019-4-12 18:37
宁可错杀三千,决不放过一个!

怕有关部门为了凑数完成任务,被扫黑除恶{:9_634:}{:9_634:}{:9_6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4-13 05:0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少爷 发表于 2019-4-12 22:33
“有关部门”是央视新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但我们从未见过其如山真面目,因为“河蟹”是它亲爹。 ...

{:9_634:}{:9_634:}{:9_6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4-13 05:0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失独者
失独者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大多50岁以上,很难再生养孩子。在中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的速度增长,正在成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群体。‘三无’老人的概念就是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特别是没有法定义务赡养人”。白发人送黑发人,遭遇灭顶之灾的不幸;大多经历过上世纪50年代的经济困难、60年代的“文革”浩劫、70年代的上山下乡、80年代的一胎限制、90年代的分流下岗。在积极响应“只生一个好”的计生国策后,唯一的孩子却不幸离世;人生已然从主流中掉队,老无所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3 20:3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了千百年来的官僚主义还存在当今的政界,为讨好上级领导并完成任务,立刻响应他们的号召,在没有明确目标给他们表现的机会下,只有指鹿为马的抓些弱势群体来邀功讨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4-13 20:4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烟火 发表于 2019-4-13 20:33
说明了千百年来的官僚主义还存在当今的政界,为讨好上级领导并完成任务,立刻响应他们的号召,在没有明确目 ...

{:9_634:}{:9_634:}{:9_6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申请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恭城油茶论坛微信公众号
关注>>恭城油茶论坛微信公众号,掌握恭城新鲜事儿

QQ|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0062号|下载手机版APP|小黑屋|油茶论坛 ( 桂ICP备2022004266号 )

GMT+8, 2024-4-20 05:22 , Processed in 0.06667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